close
現在第一件案例審查
保護新聞來源的懲罰案例,即將出現→禿X頭老鷹X案
哈!聯x報的高記者...要堅持下去啊!
被罰錢也無所謂吧!公司會幫你出錢的啦!
為什麼要保護消息來源勒?
根據敝人的觀察跟被教導→所學相關
一定要保護消息來源,不然今天出賣了消息來源
以後在新聞界都不用混了啦!

誰會給你消息,沒有人會提供新聞給你的
被同業唾棄,被消息來源唾棄
換個角度想,司法的判決是基於司法的角度
而身為記者的角度,打死也不能說出消息來源
不然就退休去賣〝更營養雞排〞好了
聽說最近真的有記者去賣〝更營養雞排〞
大家都在罵,終於有人賣了真正的東西呢!

透露消息來源,就跟警察出賣線民一樣的道理!
是要被動的讓線民被黑道消滅嗎?
哈哈!如果透露消息來源是對的,那以後大家都不要混了
而且,水門案也不會被查出來
啊!新聞自由與出賣線民的角力
不能放棄啊!
站在法律那邊跟新聞這邊.....
出賣消息來源,就跟微x和X狗le搜尋引擎一樣
為了拓展在大陸的市場,出賣使用者搜尋紀錄
一樣不要臉!好讓官方去抓人,破壞隱私權
了不起就搜尋法輪功、台灣、等資料
還把搜尋的東西物件,減少或鎖起來
哈哈!著名的事件...................

高記者,堅持下去吧!自由不能無限上綱,但也不能沒有!
哈哈!跟米國米勒一樣,堅持下去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ennifer1227 的頭像
    jennifer1227

    jennifer1227的部落格

    jennifer12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